【负责人解读】市医保局夏芳处长解读《合肥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
解读时间:2022年10月27日
解读政策:《合肥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就《合肥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4号)等文件要求,探索建立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比价关系,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价格持续优化,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市场局四部门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请问《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解读:
助力“三医联动”,持续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宏观管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解读:
《实施方案》内容共四个部分,主要为以下内容:
(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宏观管理,平衡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科学方法为依托,以合理成本为基础,与财政补助相衔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确保基本医保基金可承受和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实现医疗机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明确调整权限范围,统一规范调价路径,综合设置启动条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合理测算调价空间,优化选择调价项目,制定调价方案。
(三)配套措施。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做好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价,维护患者合法价格权益,提升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制度保障。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引导宣传。
四、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对象范围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解读: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市属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五、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创新举措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解读:
(一)明确规定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和下调的启动条件。其中,上调条件为:我市上年度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增长率原则上低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长率不超过预期调控目标;上年度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职工和居民)可支付月数均大于9个月;上年度参保人员平均住院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同比上升;参保住院患者实际补偿比同比上升。同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触发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下调条件为:因谈判准入、集中带量采购、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等原因,涉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要素中的耗材试剂或大型设备等大幅降价,导致所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降低幅度达到30%以上,且实施降价时间达到一年。
(二)保持价格水平合理梯度和衔接。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和功能定位、医师级别、市场需求、资源配置方向、医疗服务成本和质量等因素,既要保持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间的合理差价,又要保持省、市、县、基层同级别医疗机构合理梯度价格关系,促进分级诊疗。同时,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和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相关要求,合理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周边地市价格水平合理衔接。
六、请问下一步工作的考虑是什么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夏芳解读: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市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控总量,调结构”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调价项目;坚持目标导向,优化项目比价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对出现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