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9号)以及《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有关规定,明确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基数。同时公布,2020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