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9号)以及《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有关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基数,我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