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将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30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成医保发〔2021〕31号
发文日期:2021-11-24
执行日期:2021-12-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将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民族医疗卫生发展,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1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省本级与成都市共同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医保联动机制(暂行)〉的通知》(川医保办〔2020〕33号)以及省医保局关于“省本级、成都市藏医诊疗项目目录统一”的要求,经研究,现将部分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35项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将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符合药监部门调剂使用相关规定的省内藏医医院制剂,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调出地统筹地区医院制剂医保政策。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须向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后执行。

三、本通知于2021年12月1日施行。

附件:成都市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项目表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中医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