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减负担7月1日起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4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这标志着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实行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将大幅缩减办结时限,明显提高服务效率,既让两地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也为两地基层社保经办人员“松绑减负”。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川渝两省市社保经办机构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持续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继在全国率先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之后,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这标志着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实行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将大幅缩减办结时限,明显提高服务效率,既让两地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也为两地基层社保经办人员“松绑减负”。

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用跑”。有别于以往参保群众需要先到原参保地服务窗口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再向新参保地提交关系转移申请、递交资料办理关系转移业务,现在两地群众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四川人社”“重庆人社”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全面压缩工作时限“提速办”。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全面通过人社部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办理,取消了纸质资料传递。在信息系统经办和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的基础上,川渝两地持续在经办时限上做“减法”、在经办效率上做“加法”。将国家要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跨省关系转移时限分别压缩为10个、15个、10个工作日,经办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

全面优化结算方式“差额转”。通过实行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省去了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转移业务就划转一笔资金的工作环节。2021年-2022年,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结算2.8万人次、涉及转移资金7.08亿元,由两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按转移资金差额划转结算资金,两年划转两笔结算资金共0.07亿元,切实为基层减轻了工作负担。

接下来,川渝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持续在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工作时限、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竭力为川渝两地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服务,以推动实实在在的公共服务工作成果体现主题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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