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减负担7月1日起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官方公众号)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4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这标志着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实行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将大幅缩减办结时限,明显提高服务效率,既让两地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也为两地基层社保经办人员“松绑减负”。

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减负担7月1日起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

为群众办实事 为基层减负担 7月1日起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同险种关系转移资金全面实行定期结算.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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