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字〔2023〕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鲁医保发〔2023〕7 号),经过校对检查,有311项医疗服务项目与我市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计价单位、项目内涵、说明等内容有区别。我局与省局同步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7 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统一省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便医疗机构使用,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我市修订31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重要举措
(一)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11项,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觉接受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