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26
省市地区:山东,济南市
发文机构: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济医保字〔2023〕4号
发文日期:2023-04-13
执行日期:2023-04-20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7号)文件要求,现修订我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11项(见附件),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觉接受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


附件:济南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表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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