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7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按照省医保局有关要求,对济南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新增和调整。
二、决策依据
《关于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8〕68号)、《关于重新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40号)、《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0号)、《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等文件中新增和规范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通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72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项;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30项;修订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53项。本次规定的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医疗机构可以适当下浮价格执行。《通知》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编码、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