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好地理解《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动后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公积金〔2022〕11号)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着力解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动后,相关当事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矛盾问题,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过充分调研,结合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和职工诉求强烈的实际,调整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动后相关当事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规定,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无产权、不承担债务的共同借款人或者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解除婚姻关系,房屋产权和债务均归借款人时,共同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但在该笔贷款结清前,仍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责任,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及要件材料:共同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经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证明离异时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相关解除手续,解除住房公积金代扣还款和委托扣款还款。解除后,共同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方可正常办理提取业务。
相关业务处理:在该笔贷款出现逾期、违约情形时,共同借款人仍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该笔贷款的还款责任和义务。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解除婚姻关系,房屋产权和债务均归共同借款人时,若共同借款人再婚,其再婚配偶可以申请作为该笔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履行该笔贷款的还款责任,在共同还款责任解除前,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该笔贷款除外)。
办理流程及要件材料:共同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与借款人的离婚证、经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证明离异时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变更与借款人关系。变更后,共同借款人及其再婚配偶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方可到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窗口申请添加再婚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三)借款人在婚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婚后其配偶可以申请作为该笔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履行该笔贷款的还款责任,在共同还款责任解除前,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该笔贷款除外)。
办理流程及要件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到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新增共同还款人手续。
(四)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作为其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已经与借款人解除婚姻关系且房屋产权及债务均不属于本人。
2.与本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未作为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
(五)共同还款人的还款责任不得随意解除,应当在该笔贷款结清时一并解除,或者是在其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解除婚姻关系后申请解除。共同还款人的责任解除后,该笔贷款不计入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及要件材料:共同还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经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证明离异时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相关解除手续,解除住房公积金代扣还款和委托扣款还款。解除后,共同还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的,方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解除婚姻关系后,不论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哪一方,在该笔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均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该笔贷款除外)。
(七)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