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我市更多“两病”患者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转发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是进一步放宽认定门槛,参保人员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为“两病”患者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部门协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共同做好信息库对接共享工作,对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群整体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进一步明确保障待遇政策,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政策继续按《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27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