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订的背景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及上级新政策规定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要求,原《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已执行到期,现对《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政策修订的依据
该《缴存办法》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等部门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政策等制定,主要包括: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同时借鉴了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
三、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内容
该《办法》分10章49条。主要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缴存对象、账户管理、缴存管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缓缴住房公积金、补缴、结息、查询与对账、监督检查、罚则、附则等内容,其中这次修订变化的内容主要是:
(一)规范调整了相关表述。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将原《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修改为《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同时规范调整了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同城转移、信息查询等相关表述。
(二)精简了部分证明材料。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强化电子证照应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无证明城市”等部署,通过承诺制、数据共享、部门核验、“一窗通”服务平台应用等方式,精简了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单位信息变更等缴存业务的部分证明材料;同时增加了“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电子证照等可以查证办理事项材料信息的,可以用数据共享核验替代实体证明材料”的表述,倡导使用电子证照,更加方便缴存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三)新增了部分内容。一是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新增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的相关内容。二是根据变化的新情况,将转移细分为同城转移业务和异地转移业务,并明确了异地转移业务所需材料。三是根据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的实际,新增网上办理渠道等内容,倡导线上办理缴存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生命周期网厅办理。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