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按照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长春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5,224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