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17
省市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文机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4-2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解读

一、购买二手房提取政策调整了哪些地方?

统一提取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交易发票或资金监管凭条;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时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二、公积金还贷提取做了哪些调整?

原规定: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现取消“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限制。就是说新政策实施后,职工当年没有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仍可以办理其他原因的非销户提取。

例如:小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西安公积金贷款,按照之前的规定,一旦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将不能再以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小李只要本年度内账户未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就可以按照购买二手房原因提取公积金。

三、关于住房消费类提取有什么规定?

新政策实施后,缴存职工每年只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公积金冲还贷)

3.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

例如:1.小张夫妇,在外地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在西安市无房,小张夫妇当年可以选择购房、还贷或租房中的一种提取原因申请提取公积金。

2.小王夫妇,在本地购房并办理了西安公积金中心贷款,已使用公积金余额冲抵了公积金贷款本息,未按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小王夫妇当年可以选择继续冲还贷形式提取。如果办理冲还贷解约后,次年可以选择购房提取或重新办理冲还贷签约冲抵贷款本息。

四、什么时候施行新政策?

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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