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口径”与其他省一致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0
省市地区:安徽
发文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2-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口径”与其他省一致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调整后的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的最大不同是,“口径”发生变化,与其他省一致,由原来的不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变为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1元、20元、19元、18元。该标准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考虑了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差异等因素。

本次调整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