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实现稳定就业也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愿望。
二是“十四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性更加突显。就业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残疾人生活,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洛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首次将残疾人就业工作单列专章予以强调,并提出了“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任务目标。印发《实施方案》对推动我市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残疾人就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洛阳市残联会同配合其他部门印发了多项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部分政策缺乏保障配套,需要各级政府牵头并监督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这是市政府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文件,对今后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出重要部署。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名统计为依据,根据残疾人就业现状和潜力确定了3年新增5800名城乡残疾人就业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行动。共三类十个分项行动,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残疾人组织等多方力量安排或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和盲人等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残疾人职业技能两项提升行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为确保各项行动得到落实,规定了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信息支持和宣传引导5个方面的保障条件。组织保障部分要求残工委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政策保障部分就分项行动所涉政策的具体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资金保障部分要求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信息支持部分以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为手段,确保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培训更加精准,任务目标有据可查;宣传引导部分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各个节点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各方面内容,同时加大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
另外,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策落实情况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