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方式
一是线上办理。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皖事通或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任一途径,搜索“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即可。
二是现场办理。在市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市、县、乡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三是电话办理。可直接拨打所在县区电话办理,告知姓名、身份证号、就诊地区等信息。亳州市直5025522,谯城区3039307,涡阳县7237121,蒙城县7653450,利辛县8809339,区号是0558。
二、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一)临时外出省内就医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且办理转诊的,较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较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15个百分点。
(二)临时外出省外就医
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医保支付比例在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医保支付比例在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长期居住异地就医
城乡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在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政策。符合转外就医条件的,执行我市异地就医转诊待遇政策。
三、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一)临时外出异地就医报销待遇
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医保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和市内就医一样。
(二)异地安置报销待遇
城镇职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在长期居住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住院报销标准支付;在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政策。符合转外就医条件的,执行我市异地就医转诊待遇政策。
(三)转外职工门诊报销待遇
城镇职工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在市外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四、手工零星报销规定
个别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报销的,可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手工报销。所需提交的材料有: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发票原件;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住院(或门诊)病例、出院小结。报销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