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本站发布时间:2024-07-11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7-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是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执行,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足额缴费应满12个月。二是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5.5%把握。三是参保企业裁员率按2023年度该企业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之比确定。四是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