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3-24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成公积金〔2026〕12号
发文日期:2026-03-24
执行日期:2026-03-25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二、优化首套房认定

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5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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