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缓解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展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支持政策的惠及面,特出台本《通知》。
二、《通知》实施时限
本次出台的支持政策是对2022年阶段性购房支持政策的延续,购房时限与提取时限均在原有时限基础上向后延长了6个月。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其家庭成员均可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享有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支持。